綜合辦公室主要负责研究所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,岗位职责如下:
1.負責所日常行政事務及公共事務的處理,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;
2.負責研究所涉及各職能部門公共事務的協調;
3.組織全所性的活動和會議,做好會議記錄,形成會議紀要,對會議議定事項進行催辦、落實;
4.負責所印章、法人代表印章、合同專用章等印鑒的管理;
5.負責所公文的接收、處理、發放和催辦;
6.負責組織研究所綜合統計;
7.負責研究所年鑒、所史編制等工作;
8.負責研究所綜合檔案室的管理;
9.負責所信息宣傳報道等工作;
10.負責所ARP電子政務的管理;
11.负责对外接待工作(外事接待由科技處负责,综合办配合);
12.負責協助所法律顧問處理有關法律事務;
13.負責所物业(保洁、客服)和食堂的管理工作;
14.負責所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;
15.完成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